如今,广告铺天盖地,媒体上几乎找不到没有广告的地方。孩子们的生活已被各式各样的广告所包围。既然广告已经成为孩子们摆脱不掉的社会环境之一,那么人们不禁要问:怎样做广告才有益于他们的身心健康呢?
现在的广告可谓五花八门。其中,有刺激儿童物质欲的,如:孩子在商店这也要那也要,大人不给买,便坐地哭叫,家长无奈只好花钱买个“安定”,接着,孩子便亲吻妈妈:“你真好!”也有诱惑孩子贪吃的,如小胖墩儿吃足时髦的儿童食品后,来一声:“我还要!”“让我再咬一口!”
儿童的心灵似一张白纸,画上了什么,往往很难抹掉。来自社会方面的消极浸透,往往会冲毁家长体贴入微的哺育和教师循循善诱的引导。一部电影、一本儿童读物,孩子们往往终生难忘;同样,一则广告也会在他们的心里潜伏长久。
广告为推销商品而做,但广告也是一种宣传载体。广告人应当树立“两手抓”的意识,在为商家服务的同时,不能忘记自己还担负着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责任。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必须从娃娃抓起。广告人的责任就是要时刻想到我国有上亿儿童,通过严肃认真、精雕细刻的创作,使孩子们吸吮有益的营养,而不能使他们幼小的心灵遭遇创伤。
达到这一目的,广告要做到三忌:
一忌用吃好玩好刺激儿童的享乐欲望。我国幅员辽阔,不同地区贫富差异很大。贫困地区上不起学的孩子见到电视广告里面对美味佳肴还摇头的“小馋嘴”和在大堆高级玩具前还哭闹的“小富妹”,心里作何感想?还要说明:儿童经济并不独立,儿童食品、儿童用品广告的宣传对象是家长,而不是儿童,广告不应该直接诱导儿童。家长看了广告根据自己孩子的实际需求和家庭经济的承受能力决定是否购买。用广告直接吊孩子们的“胃口”,不仅给家长与孩子之间制造了许多麻烦,而且不利于培养儿童勤俭节约的习惯。
二忌用惊险场景损害儿童心理健康。儿童看广告与家长带着游玩不一样。攀登峻峭山峰、穿过激流探险可培养儿童的勇敢精神,孩子们参加这些游玩项目,大人在照顾,心里有准备,会勾起他们的兴趣,而完全不同于电视广告的突然插播。凶神猛兽般的图像和天崩地裂般的巨响,往往使孩子受到惊吓,形成心理障碍。
三忌用不良生活习惯作为广告内容。有一则宣传葡萄酒的广告,全家人围坐在餐桌旁,大人端杯,小孩儿也端杯,孙子一句“祝爷爷生日快乐”后一饮而尽,逗得全家人哄堂大笑。这一广告创作违反了烟酒广告必须避开儿童的原则。广告创作人自认为设计“幽默”、“有趣”,但带给儿童的却是负面影响。
为了祖国的未来——照顾好我们的孩子!